@明城各经营主体,年报时间即将过半,请抓紧年报!(附年报指引)
明城发布 2024-03-14 20:12

明城市场监管所提醒

依法年报是每一个经营主体

应尽的义务

还未年报的经营主体

请尽快报送哦!

年报主体

凡2023年12月31日前在各级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都必须履行年报义务。

年报时间

2024年1月1日—6月30日(企业发现公示的信息不准确的,应当在6月30日之前更正,逾期无法修改)

特别提醒、谨防受骗

报送年报和公示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会以短信链接的方式引导操作。如果经营主体收到包含网站链接的陌生短信,提醒“年报公示、工商年报、营业执照异常/过期/失效、法人身份异常、商户资质异常”等内容,要求输入银行卡号和验证码等信息,请一定提高警惕,不要盲目点击输入个人信息,更不要直接转账汇款,万一上当受骗请立刻拨打110报警。年报请务必认准官方网站、官方平台。

年报易错点

明城市场监管在历年年报抽查中发现以下几点易填报错误点,请企业填报时务必认真阅读系统上的【填报须知】,避免因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受到行政处罚。

(一)资产状况填写错误。如:填写金额的时候没有注意单位是“万元”,导致填报金额为实际的1万倍;填报的资产状况与财务报表不一致。

(二)出资额、出资时间填写错误。如: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时间与公司章程规定不一致;实缴出资额、实缴出资时间与股东出资后的验资报告或银行进账单不一致。

不按规定年报的后果

一、失信惩戒

(一)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经营异常状态,向社会公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向社会公示,一旦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年内不得移出,并限制其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相关违法情形未改正前申请变更登记或备案的,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二)在政府采购、银行贷款授信、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政策奖励、授予荣誉称号、资质审核、投融资、进出口、出入境等工作中,将对失信市场主体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三)企业银行账户受限无法正常使用,贷款、融资受限,直接影响到企业日常经营。

二、行政处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条规定,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公司未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公示有关信息或者不如实公示有关信息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连续2个年度未年报,且未进行纳税申报的,将被列为“长期停业未经营”拟清理对象,进行立案查处、吊销营业执照。

年报公示方式

(一)通过官方网站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 网址http://gd.gsxt.gov.cn/,点击企业信息填报进入年报登录页面报送年报。(扫描下方二维码看指引)

(二)粤商通APP(推荐个体工商户使用)

可以扫描二维码或通过各手机应用商店,下载粤商通APP报送年报。(扫描下方二维码看指引)

)微信公众号

通过“高明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点击“登记办事”→“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可跳转“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进行年报。(通过对话框发送“年报”,即可获取年报指引)

书面报送(仅限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可以向所属镇街市场监管所领取纸质年度报告书,填写报送纸质年度报告。(建议优先使用“粤商通”APP报送)

咨询办理方式

明城市场监管所明城镇明六路(原工商所大院二楼202室),咨询电话:0757-88930108。

明城发布微信编辑部
来源:明城市场监管所
编辑:曾锦峰

审校:何菘、陈建红、李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