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才子女入学服务
有哪些新变化?
顺德即将出台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和完善顺德区人才子女入学服务机制,切实为顺德区人才子女入学提供便利,《佛山市顺德区2024年人才子女入学服务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出炉。
根据《征求意见》,符合以下条件,并在佛山市全职在职工作的人才,可享受子女入学服务。
第一类:根据《佛山市全职新引进领军人才目录》《佛山市重点扶持人才目录》认定(或评定)的领军人才;
第二类:广东省人才优粤卡A卡持卡人,优粤佛山卡A卡持卡人;
第三类:广东省人才优粤卡B卡持卡人,优粤佛山卡B卡持卡人;
第四类:按规定引进的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优粤佛山卡C卡持卡人;
第五类: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优粤佛山卡C卡持卡人。
第一、二类对象,可在工作或居住所在区申请子女入园,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人意愿给予安排。
第三、四、五类对象,可在工作或居住所在镇(街道)申请子女入读公办幼儿园,非本市户籍的享受本市户籍生同等待遇,或由所在镇(街道)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安排入读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第一类对象,可在全市范围内申请子女入读,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人意愿给予安排。
第二类对象,可在工作或居住所在区申请子女入读,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人意愿给予安排。
第三类对象,可在工作或居住所在镇(街道)申请子女入读公办学校,由镇(街道)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申请入读区属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划定直招比例,若申请人数不超过直招计划数,可直接录取;若申请人数超过直招计划数,则通过电脑摇号确定;申请入读民办学校的,享受直招的待遇,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人才的志愿和辖区内民办学校的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具体实施依照年度招生方案执行。
第四、五类对象,可在工作或居住所在镇(街道)申请子女入读公办学校,由镇(街道)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申请入读区属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划定直招比例,若申请人数不超过直招计划数,可直接录取;若申请人数超过直招计划数,则通过电脑摇号确定。具体实施依照年度招生方案执行。
非本市户籍对象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可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同等报考高中阶段学校资格。
申请从外市转入我区就学的,结合广东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由转入区、镇街(街道)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即到即办”原则办理。
由区、镇(街道)教育行政部门结合空余学位情况,参照同类对象入学政策执行。
(1)普通高中学校。第一类对象在全市范围内申请子女转学,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人意愿及学位空余情况给予安排。第二、三、四、五类对象在我区申请子女转学,以学校等级相同、年级衔接为原则,结合空余学位情况,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2)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申请转入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空余学位情况给予统筹安排。
市民对《征求意见稿》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3月1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反馈至顺德区教育局。
联系人:卓老师,联系电话:22830217
邮箱:zhuojieyi@shunde.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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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水兴杏坛微信编辑小组
素材来源:顺德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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