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显巾帼力量!她荣获“广东省三八红旗手”称号
佛山检察 2024-03-07 19:06

近日,广东省妇联发布了《关于表彰第十三届南粤巾帼十杰(广东省三八红旗手标兵)、2023年度广东省三八红旗手(集体)的决定》。

佛山市检察院罗静同志荣获2023年度广东省三八红旗手称号。

罗静同志现任佛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案件管理与法律政策研究室三级高级检察官。她在30多年的从检经历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求极致的法治精神践行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职责使命。曾荣立1次个人二等功、3次个人三等功、多次被嘉奖,获评“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表现突出个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突出先进个人。

她是佛山市民法典宣讲团的成员、市妇联幸福沙龙微课堂的讲师、“佛山巾帼大宣讲”宣讲团成员。她以女性特有的细腻和温情,努力做好未成年人的司法关爱者、司法保护者、法治教育者、法律监督者,为未成年人撑起了一片法治的蓝天。

多年来,她以满腔的热情,致力于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面对“三无”涉轻罪未成年人取保候审的难题,她敢于创新,在全省范围内率先推行合适保证人制度,为这些“迷途少年”找到回归家园的引路明灯。她的努力不仅帮助了这些孩子,也为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贡献了检察力量。

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领域,她创建了“检察+”多元化观护帮教机制,这一创新做法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肯定。她带领团队建立了“一站式”询问机制,推动设立了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中心,为未成年人提供了更加专业、高效的司法保护。

同时,她积极与妇联等组织加强协作,建立了全市首家“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结合“督促监护令”,她对办案中发现存在问题的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进行及时有效的家庭教育干预指导,切实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利益。

此外,她还积极开展“‘未’爱同行 相约星期二”等活动,通过维权站为群众解答相关法律问题,在“舒心驿站”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将检察司法为民服务有机融合到一线服务群众的窗口。

她带头开展的“青春与法同行”普法行动获评广东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十大创新创先项目,而“未”爱而来网络专题普法行动更是荣获中央网信办“全国各地走好网上群众路线”优秀创意案例。她所负责的“党建红星• 检护明天”项目被授予“市直机关优秀党建品牌”,并获评广东基层党建创新案例。在她的带领下,部门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展现了检察系统在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中的担当和作为。

▌来源:市检察院案件管理与法律政策研究室
▌佛山市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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