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肇事逃逸!交警:逃得了吗?


近日,小江(化名)骑自行车通过南海区大沥竹基路一路口时,一辆黑色小车快速驶来,刮到了小江自行车的车尾,使小江连人带车摔倒在地。
还没等小江反应过来,对方已火速逃离现场,路上的多名群众发现后,立即上前将小江扶到路边安全区域,同时为其打110报警求助。

接报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将擦伤的小江送医作进一步检查治疗,并迅速展开侦查。很快,民警在一酒店停车场找到了肇事车,并找到涉事司机邓某。



若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应自觉承担责任,轻微事故双方协商处理。
若有人员伤亡,必须停车保护现场,迅速报警,协助抢救受伤人员。
肇事逃逸将承担事故全部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将受到刑法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生命无价,酒后禁驾
交警蜀黍提醒大家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请坚决杜绝酒驾醉驾行为
交警部门严管严查严防
酒驾醉驾肇事肇祸
切勿以身试法!

来源:南海交警大队
编校:辛裕祺
审核:康铮、曾劲松、骆俊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