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建立民间投资项目问题常态化协调解决机制,多措并举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鼓励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工作部署,2月21日,佛山市人民政府建立民间投资项目问题常态化协调解决机制,深入了解民营企业的诉求和建议,及时解决民间投资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民间投资项目提供更好的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该机制将通过设置常态跟踪协调和现场办公协调,推动市、区、镇(街道)三级政府形成合力,持续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努力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切实推动民间投资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
民间投资是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对稳定投资增长、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按照工作机制,佛山市各区人民政府将通过深入企业、项目调研,召开座谈会,开设网络交互专区等多种形式开展常态跟踪协调,定期收集民间投资项目问题与诉求,建立工作台账,限时跟进办理。对于民间投资项目问题诉求,按照市、区、镇(街道)职权范围实行分级协调管理,按照“月调度、季协调”的方式跟进办理。
此外,市和各区每年将至少组织召开两次民间投资项目问题现场办公协调会,安排职能部门面对面与企业进行沟通交流,倾听企业问题诉求。针对企业提出的问题和诉求,政府能当场回应的诉求当场回应,不能当场回应的明确回应时间;能协调解决的问题承诺限时解决,短期内难以解决的问题向企业做好解释。
工作机制还要求,各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区、镇(街道)之间,区级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和信息共享。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主动认领企业问题诉求,积极研究解决办法,加强对各区业务指导,依法依规、高质高效为民营企业解决问题困难。未来将定期对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及时总结推广,对解决问题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