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违法建设要不得!
丹灶强拆+引导自拆
3月2日整治面积达1600㎡
持续保持拆违治违的高压态势


3月2日,丹灶镇综合行政执法办依法对石联社区石西经济社丹横路东地块旁的一处违法搭建的房屋实施强制整治措施,以实际行动彰显丹灶治理违建决心。

丹灶综合行政执法办依法拆除石联社区一处违建房屋。
据悉,该房屋占地面积约600平方米,经执法人员核查,其为未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违法建设。随后,执法人员立即约谈违建当事人,但违建当事人以租约到期为由,不出席约谈会议。对此,执法人员要求社区工作人员把《责令改正通知书》《行政强制措施告知书》等相关文书转交给当事人,并告知其在限期内自行整改。
但执法人员后续回头看发现当事人并无整改迹象,为防止违法建设进一步蔓延,坚守丹灶治违决心的红线,丹灶镇综合行政执法办组织施工队对其采取强制拆除行动。

整治后现状。
元宵过后,丹灶马不停蹄全力推进开展“两违”强执法行动,已连续一周,每日坚持拆三宗,从源头上杜绝新增违建现象。
接下来,丹灶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将继续“控违治违”,结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加强对新增违建巡查力度,以点带面扎实推进“两违”治理工作,持续彰显“丹灶先锋”力量,坚决打赢违建治理“攻坚战”,助力“百千万工程”走深走实。

违建劳民伤财
一不小心还容易造成安全事故
各位街坊千万别以身试法!
什么是违建?
违建有什么法律后果?
根据《佛山市违法建设查处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违法建设,是指违反城乡规划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下列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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