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高明第六批区级非遗项目开始申报啦
高明发布 2024-03-02 14:09

为建立健全高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的有关规定,佛山市高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决定开展第六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申报和评定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高明扎狮。丘延俊摄

一、申报条件

申报第六批区级代表性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一)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有积极作用;

(二)具有展现民族文化创造力的典型性、代表性;

(三)具有一定的历史、文化、艺术和科学价值;

(三)具有在一定群体中或地域范围内世代传承、活态存在的特点;

(四)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和人文风格,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二、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书。

(二)辅助材料:代表性图片(不少于5张)、授权书、项目分布图、历史证明材料等佐证材料。

(三)申报请示:提交申报请示,并附申报项目名单。(由各镇街宣传文化部门提交)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项目申报书及辅助材料。

(二)代表性项目实行专家评审制度,由区文广旅体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三)经专家论证后,提出推荐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天。由区文广旅体局核定后,上报区政府,经区政府同意后以高明区人民政府名义公布。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资料要求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包括:项目申报书、项目分布图及其他辅助材料,各一式三份。

(二)申报材料请提交至项目所属镇街宣传文化部门进行汇总报送,并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前由各镇街报送至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办公地点设于区博物馆)。超过申报时限的,概不受理。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沧江路420号,咨询电话:0757-88287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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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高明融媒体中心

编辑:高明融媒体中心麦颖琳
审校:谭健才、黎翠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