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山房东,收完租还要做这件事!申报时间、方式→

狮山房东注意
关乎您的征信问题!
狮山镇自然人住房租赁税费
征收工作已启动啦
请各位房东在2024年4月30日前
完成税源初始登记及申报
征收具体对象是?
凡在狮山镇范围内的住房存在事实租赁行为并取得租赁收入的,属于应税行为,均应按时如实申报缴纳相关税费,承担社会责任。
要缴纳多少税费?
自然人出租住房征收税(费)率表


备注:以上税(费)率表供参考,若有变动,按最新政策执行。
打个比方,张三将名下房产100方(房产证载明的房产用途为住房)出租给李四,每月申报不含税租金收入为1000元,那么张三每月需缴纳税款为:房产税20元+个人所得税15元=35元。

税费怎么交?
房东携带身份证(委托办理的提供房东及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不动产权证、房东本人南海农商银行卡或存折的原件和复印件,前往各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自主申报办理出租屋登记和租赁信息采集,就可以每月自动划扣。
若未选择批扣方式的,则房东(或代理人)需要每月15日内自行前往农商行进行缴纳。
若租赁信息有变更,怎么办?
每月25日前,房东携带身份证(委托办理的提供房东及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租赁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前往各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办理。
开展自然人住房租赁税费征收管理工作,有利于将房屋租赁市场纳入规范管理,从而不断提高出租屋业主及实际经营者管理责任意识,促进出租屋市场全面健康发展。
诚信纳税是每位市民
应尽的责任与义务
再次提醒各位狮山房东
抓紧时间前往办理登记
对未履行纳税义务的
出租屋主及实际经营者
税务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
来源:狮山镇财政办
审核:麦思颖、杨黛梅、王子汉、孔达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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