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享 | 发挥调解智慧,云东海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收获群众锦旗
云东海发布 2024-02-23 21:45

“金牌调解暖人心,柔风细雨解民忧”。近期,云东海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获赠群众致谢锦旗一面。调解员充分发挥调解智慧,起到了定纷止争的有力作用。


【案情简介】

2022年5月13日龚某到某公园游玩时,在公共卫生间外的无障碍通道不慎滑倒致左手受伤,经医院检查,诊断为左前臂损伤、左腕部软组织损伤。龚某认为,事发当日曾下大雨,地面湿滑,公园管理方未在现场设置提醒标志,且无障碍通道的地砖没有使用防滑砖,存在设计缺陷,从而导致本次事故发生。龚某要求公园管理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约5000元。

公园管理方则表示无障碍通道是方便残疾人出行的专用通道,龚某非残疾人,却没有按正常路径行走,且当天天气原因,龚某理应更加注意周边环境,小心慢行。因此公园管理方认为龚某须自己承担部分责任,拒绝赔偿龚某提出的赔偿要求。随着时间的推移,矛盾开始激化,龚某于2023年12月28日向调委会提出调解申请。

【调解过程】

接到申请后,调委会随即指派调解员联系到公园管理方负责人,征得负责人同意调解的答复,于是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于2023年12月29日到调解室参加调解。

调解前,调解员首先告知双方当事《人民调解法》相关规定,明确调解原则、调解程序等事宜。调解期间,双方各抒己见,陈述事实,表达看法,每当聊到关键点,双方言辞激烈,有矛盾升级的倾向。为缓解紧张气氛,稳定当事人情绪,调解员采取“背对背”的方式,分别听取了双方对案件事实的陈述,了解到双方争议焦点主要是责任划分及赔偿金额问题。针对龚某提出的5000元赔偿要求,调解员提醒龚某追讨赔偿理应注意方式方法,表达诉求也应合情合理,建议龚某可先收集发票、电子凭证、收据等相关证据材料,附上医院开具的诊断及病历证明,由调委会重新核对支出金额,再作下一步协商。

另一边,调解员则以此次调解为法治宣传的契机,运用《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相关条款进行释义讲解,明确钟某要求赔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正当性,希望公园管理方认真考虑赔偿数额的问题。


调解员劝导双方当事人理性分析问题


而后一段时间,调解员通过微信、电话多次联系双方商讨赔偿金额,对于龚某,调解员从“自我保护意识淡薄”、“未自我警惕”等角度入手,对于公园管理方,则以“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为由,劝双方理性分析问题,重新厘定责任划分。最终,经多番沟通协商,双方此前“不让步”的态度得到缓和,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纠纷得到化解。

【调解结果】

在调解员主持下,双方当事人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公园管理方赔偿钟某3000元。后续调解员回访确认,双方对协议履行均无异议。

双方当事人签订人民调解协议

【案例分析】

此次纠纷中,因双方当事人对赔偿金额与责任划分的认定两个方面存在差异,调解员指引钟某实事求是考虑追讨金额,另一方面运用《民法典》相关条款进行释义,使公园管理方明确自己的责任,同时细致分析了双方在此次事件中各自存在的问题及利害关系,最终成功化解此次纠纷。


来源:云东海街道司法所

编辑:黄敏玲

校对:徐艳芬、张颖茵

一审:朱广晖

二审:吴伟瑶、闵莘

终审:林国明

来个“赞”、点“在看”,转发分享给更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