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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
将迎来2023年度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怎么办理年度汇算?
一起来看下
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号),明确相关办理事项。
2023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
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
有汇算初期(3月1日至3月20日)办理需求的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2月21日后通过个税APP预约上述时间段中的任意一天办理。
3月2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无需预约,可以随时办理。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
2023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23年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汇算不涉及纳税人的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按规定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所得。
一组图了解:
2023个税年度汇算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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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珠江商报、顺德发布
山水均安微信编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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