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不放假”!烟花爆竹年味浓,购买燃放须谨慎!

近期,龙江镇持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通过多部门共同努力,成功查获并制止违法行为。
近日,龙江相关部门对369墟市暗访发现,一商贩在墟市临时摊位存放烟花爆竹,检查人员马上对现场进行查处。
经调查,相关部门对现场烟花予以没收,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对该商贩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下阶段,龙江镇将继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采取联合检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加大对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查处力度,督促烟花爆竹零售店严格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增强的打击力度,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坚决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确保岁末年初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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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麦朗永众驾校训练场至西安亭大桥底堤围段

2.龙江镇陈涌北湖公园

除划定燃放区域外,其他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来源 |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陕西消防
编辑 | 佛山新闻网 吴婉灵
审校 | 岑炽晖、麦丽敏、张展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