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杏坛街坊注意!
顺德发布最新通告!
2024年顺德设置34个燃放区域
在特定时间可以燃放烟花爆竹(C、D类)
其中,杏坛镇内设置3个
一起来看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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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有序
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顺府办发〔2024〕1号)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划定烟花爆竹燃放区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允许在燃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特定时间:
(一)农历年廿八、年廿九(即2月7日和2月8日)8时至23时;
(二)除夕、年初一全天,正月初二至正月十五的8时至23时;
(三)中秋假期内每天的8时至23时;
(四)国庆假期内每天的8时至23时。
(一)顺德区在2024年度设置34个燃放区域供市民在特定时间燃放烟花爆竹,其中杏坛镇内设置3个燃放区域:
杏坛镇:
1.新涌桥边燃放区域;
2.马东大草坪燃放区域;
3.高赞大桥(北)堤外燃放区域。
具体位置详见顺德区烟花爆竹燃放区域示意图。
(二)除划定燃放区域外,其他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市民仅限燃放C、D级个人燃放类烟花爆竹(产品外包装注明“个人燃放”“C(D)”字样),严禁燃放A、B类烟花爆竹。烟花爆竹类别以产品包装标识为准。
(一)应在合法烟花爆竹销售点购买烟花爆竹产品,销售点应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不得从无证摊点和沿街兜售的不法商贩处购买来路不明的烟花爆竹。
(二)不得在烟花爆竹零售点30米内燃放地面类烟花爆竹,不得在烟花爆竹零售点80米内燃放升空类烟花爆竹。
(三)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在建工地、树木、公共绿地、高压线、窨井等容易引起火灾的场所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
(四)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
(五)不得采用其他危害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六)燃放烟花爆竹后应对余烬进行熄灭处理。
(七)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八)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九)遵守属地镇(街道)对烟花爆竹燃放区域的现场管控措施。
(十)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特此通告。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日
1.新涌桥边燃放区域。

2.马东大草坪燃放区域。

3.高赞大桥(北)堤外燃放区域。

温馨提示
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及地点外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
请各位市民朋友
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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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水兴杏坛微信编辑小组
素材来源: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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