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罚4.56万!佛山市首张城市树木过度修剪罚单开出
佛山城管执法 2024-02-02 19:42

1月2日,禅城区南庄镇综合执法办市容南区中队执法人员在日常工作巡查时,发现华夏陶瓷博览城陶南路与陶博二路交汇处西北侧存在绿化树木被过度修剪现象。经执法人员多次调查取证,佛山市一公司过度修剪门前8株绿化树,违反《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将被罚4.56万元,这是全市首张城市树木过度修剪罚单。

经执法人员现场了解和核实,该公司元旦期间对其公司门前8棵盆架子进行了过度修剪。修剪后的树木只剩主干,属于违反《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八)项的行为

事件发生后,禅城区绿化主管部门和属地综合执法办迅速开展现场核查取证,研究处置意见。对涉事企业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告知拟按照《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八)项和第四十条第(二)项规定罚款4.56万元

为维护良好的绿化景观环境,避免形成不良示范效应和社会影响,相关单位对过度修剪的8株树木进行迁移,改种宫粉紫荆。

佛山市华夏陶瓷博览城物业部1月25日更换补种被过度修剪的树木,补种宫粉紫荆。

新修订的《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城管执法部门运用执法手段纠治修剪现象提供了法规支撑。

目前,佛山十分重视城市树木修剪工作,在2024年佛山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科学规范修剪城市树木”。

1月22日,市城管执法局组织召开全市规范城市树木修剪专项工作会议,明确要高度重视树木修剪问题治理,加大违规查处和处罚力度;通过处罚及案例宣教,扭转过往粗暴修剪树木的不良习惯。

从今年1月份起,佛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将过度修剪问题纳入城市管理考评重点扣分项,并利用城市考评队伍加强对全市范围内树木修剪的巡查,传导整治压力。利用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的市容监控进行视频巡查,发现线索移交城管考评扣分和执法处理。当前正加快不合理修剪情况摸查工作,强化规范作业,迅速开展规范树木修剪培训工作。

法律法规链接

新修订的《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第三十三条及第四十条规定明确:违反有关规范截除树木主干、去除树冠、破坏树木根系的,可以处每株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导致树木死亡的,可以处每株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按照《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的适用范围,除城市公共绿化外,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小区物业绿化、单位绿化、公路绿化、村居绿化、电力树木修剪等涉及过度修剪行为均纳入城管执法处罚范围。

佛山城管执法编辑部

来源: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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