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告
绿色陈村 2024-02-01 22:57

佛山市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

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告

2024年1月24日,江西省新余市一临街店铺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9人死亡、9人受伤。1月19日,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独树镇英才学校宿舍楼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3名儿童死亡、1名儿童受伤。事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和中央领导专题作出批示指示,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按照国家、省、市消防工作会议部署,坚决彻底整治重点场所突出风险隐患,全面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从1月31日起至3月31日,佛山市重点针对“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要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

三、严禁在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或未按要求设置消防救援口。

四、严禁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并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要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五、严禁场所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严禁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

六、场所应当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等建筑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停用、挪用、遮挡、损坏、拆除或埋压圈占。

七、场所的电气设备安装、电气线路敷设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严禁擅自拉接临时电线、违规使用明火照明。

八、严禁违规使用彩钢板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作隔热保温层或者防火分隔。

九、冷库严禁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应依法进行防火分隔和配置消防设施;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要严格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十、严禁在场所室内及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

十一、单位场所要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宿管员要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落实应急响应统一组织管理。

十二、公民应当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发现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积极向“12345”投诉举报。

本通告中“九小场所”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集生产、销售、储存等多种业态和功能于一体的村级工业园区和批发市场。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节庆活动场所、宗教活动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寄宿制中小学、养老院、旅游场所、儿童福利院、校外培训机构等场所。

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相关部门依照法定职责予以行政处罚,采取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佛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29日

来源:佛山消防

编辑:陈村镇融媒体工作室

↓点击下方图片了解“百千万”工程↓

看都看完了,还不点这里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