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缴约2吨!西南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治理行动 | 安全生产
水韵西南 2024-01-30 20:57

针对春节期间市民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西南应急办联合西南派出所安排队员执勤,以重点部位守点监管与全方位巡查相结合,文明执法与依法行政相结合,严管重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开展打击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专项治理行动。行动期间,1月12日晚,执法人员于北江大堤上发现两台私家车在经营烟花,对两台车进行查封扣押处理,人员进行拘留。经清点,本次共查获烟花药量共4.3kg。
截至1月30日,西南街道共打掉非法储存窝点2个,没收非法烟花爆竹2.096吨(177箱),立案1宗,行政拘留4人。1月23日,根据前期摸排线索,执法人员在西南街道大塱山村委西布村李氏宗祠旁附近发现一处非法经营窝点和一处仓库,经现场清点,现场共发现烟花爆竹150余箱,总重量1.95余吨,总药量超过78公斤,该批烟花属于西布村村民李某所有,据了解,李某只将烟花向熟人出售,还作为“供应商”通过微信发布经营信息。李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被公安机关带回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1月29日晚,在西南街道丰田果园内碧堤雅苑楼盘下方的三个房间以及房间对面的一个集装箱内发现大量烟花爆竹。现场共查获烟花制品924箱,重量共7.25吨,总药量共869.42公斤。据了解,该批烟花属于董营麦村村民麦某所有,该点作为烟花仓库使用,按照客户需求将不同种类烟花制品进行分装并送货上门。

危险作业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行为。一经定罪,将面临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事处罚。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一经定罪,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三十六条 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西南应急办
编辑:佛山新闻网 麦雪丹
审校:西南街道宣文旅办、闵莘、朱广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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