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房变“烟花”仓库?顺德一男子当场被抓!


年关将至
一些不法分子在利益的驱使下
打起了烟花爆竹的“歪心思”



近日
我区某镇
接到群众举报
检查组在一处民房内
查获大量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
并拘留一男子!
2024年1月16日,我区某镇工作人员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有人在家中存放大量烟花爆竹后,马上联合镇派出所、村委会工作人员对镇内某自建房进行安全检查。


检查组在现场发现该自建房二楼住宅区域存放大量烟花爆竹(共98件,货值约2万元),存在安全隐患。经查,该自建房及其权属人麦某均无储存危险物质的相关资质。公安机关对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依法予以收缴,并拘留麦某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现场自建房内存放大量烟花爆竹)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售卖烟花爆竹必须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同时,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和零售经营者的经营布点,还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由此可知,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应当实行专店或者专柜销售。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很多人会帮朋友转发此类广告,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在此提醒,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品,随意将烟花爆竹存放在家中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大家务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合法购买,依法燃放。
烟花虽美,平安更可贵
请各位市民朋友
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接下来,杏坛镇将
紧盯重点,深入排查
严厉打击烟花爆竹生产
经营、储存、运输、燃放
各环节的非法违法行为
形成烟花爆竹“打非治违”高压态势
在此,为大家附上
《佛山市顺德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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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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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水兴杏坛微信编辑小组
素材来源:杏坛镇宣文旅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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