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这样做!

近日,西南生态环境监管所
陆续指导企业开展环境信息披露工作,
在指导过程中,
发现部分企业存在概念不清晰、
方法不明确等问题。
其实,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工作,
是这样的
一
法律依据
二
哪类企业需要进行强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
1、重点排污单位;
2、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
3、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 ;
4、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企业(以下简称发债企业);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披露环境信息的企业。
其中,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的纳入条件是上一年度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而导致下列情形之一的: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被依法处以十万元以上罚款;
3、被依法实施按日连续处罚;
4、被依法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
5、被依法吊销生态环境相关许可证件;
6、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三
环境信息披露的内容有哪些
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分两类:
一是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
二是临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以下简称临时报告)。
(一)年度报告
(二)临时报告
四
不履行环境信息依法披露责任可能面临以下处罚
接下来,
西南生态环境监管所将开展一对一帮扶、指导企业开展环境信息披露工作,
帮助企业进一步明晰和履行环保责任,
助力推进现代环境治理。

来源:西南生态环境所
编辑:佛山新闻网 麦雪丹
审校:西南街道宣文旅办、闵莘、朱广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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