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发力,乐从深入推进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
乐从发布 2024-01-18 22:54

新年伊始,乐从执法办通过“天上飞、地上查、群众报”等方式,全天候、不打烊地开展违建治理工作,在土地管理、违法建设等方面查处多起违法案件,为乐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案例一:平步永久基本农田流向建设用地图斑

乐从执法办接到市督办图斑,现场核查发现该图斑位于环镇西路东侧,属永久基本农田,违规搭建农棚达650平方米。执法人员立即沟通当事人,向其普及永久基本农田相关法规,促使其积极配合整改。当前,违法地块已完成农棚拆除、覆土复耕等工作,国家耕地得到妥善恢复。

农棚拆除前

覆土复耕后 

案例二:小涌存量违法用地

按照全面遏制新增在建、逐步消除历史存量的整体思路,执法组积极推进小涌存量违法用地图斑整改工作,经执法人员多次沟通违法当事人、耐心普法教育,当事人已于1月9日自行拆除违建简易棚,清理堆放物料,拆除建筑面积达200平方米。

拆除前

拆除后

案例三:沙滘锦鲤场违法违规占用耕地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存量问题整治,积极开展土地卫片执法,严厉打击乱占耕地行为。近期发现沙滘西村一锦鲤池属于耕地流出,违法占用耕地面积约230平方米。乐从执法人员及时与当事人沟通,制止其行为并普及违法占用耕地的严重性,推动当事人在限期内自行整改。顺利恢复土地原状。

锦鲤场拆除前

锦鲤场复土后

案例四:沙滘竹木场非法占用农用地

沙滘村一竹木场存在违法占用农用地行为,违法占用面积约300平方米。执法人员及时在村居资产交易预审中反馈该情况并要求整改,当事人已在督促整改下自行搬离,该地块恢复农业用途。

竹木场拆除前

竹木场复土后

案例五:新隆村楼顶违章搭建铁棚

新隆村一住宅楼顶违章搭建铁棚,存在安全隐患。执法办及时进行普法教育,劝诫当事人必须遵守法规、不能心存侥幸,随后推进拆除行动,出动10人次、2台执法车辆,拆除违建房顶锌铁棚30平方米。

拆除前

拆除后

新的一年,乐从执法办将继续围绕两违执法“打、防、控”三位一体的综合治理工作模式,打狠打准治违的“板子”,防严防实监管的“密网”,控稳处违的“铁板”,努力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违建的土壤,从而进一步规范乐从镇城乡规划秩序,全面提高违法建设治理水平。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来源:乐从执法办

编辑:佛山新闻网 李霖

审校:岑炽晖、麦丽敏、刘曦莹、钟美花、唐佳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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