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爱我家园、爱我田园”
均安有个文艺创作大赛等你来!
快来参加吧~

均安镇“田园歌”杯
“百千万工程”文艺创作大赛
为贯彻落实省委“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部署,大力推进我镇宜居宜业和美丽乡村建设,营造干净、卫生、整洁的生产、生活环境和全民参与环境提升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满意度。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以“爱我家园、爱我田园”为主题的均安镇“田园歌”杯“百千万工程”文艺创作大赛活动。

01
目标任务
增强广大群众清洁卫生意识,进一步加强村规民约文明规范建设,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增强群众对环境保护的意识,提升城乡品质,改善周边环境;加强探索辖区企业、群团组织、志愿者、村民群众、新市民等共同参与的有效途径,着力激发村民群众同心协力建设美丽家园的意识和自觉,为人民群众提供一个优美的生活环境,促进城乡可持续发展。
02
组织单位
指导单位:
均安镇“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
指挥部办公室
主办单位:
均安镇“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
乡村振兴专班
协办单位:
均安镇农业农村办公室
均安镇教育办公室
共青团均安镇委员会
赞助单位:
中国农业银行均安支行
田园歌生态农场

03
征稿对象、范围、要求
(一)成年组。
1.征稿对象:社会各界人士。
2.征稿范围:以“爱我家园、爱我田园”为主题的摄影作品。作品须以干净、卫生、整洁的生产、生活环境,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满意度,激发村民群众同心协力建设美丽田园的意识和自觉为重点内容。拍摄地必须在均安镇辖区内。
3.征稿要求:投稿作品须原创首发,未在纸媒与网媒发表过。同一作品曾获得镇级及以上各类比赛入选奖的作品不得参加此次评选。不可一稿多投,否则取消作者参赛资格。参赛者应保证参赛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文责自负。
4.摄影作品统一采用JPG格式,文件大小须在3MB以上,每个作者投稿数量不超过20幅,组图4-8张由作者自行拼图(同时提供单张原图)。投稿摄影作品获奖后,主办方将要求参赛者提供获奖照片的原始档案以及高清JPEG或TIFF格式的副本,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提交者,会被视为自动放弃此奖项。
5.不接受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场景的摄影作品。照片仅可在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等适度调整,不允许对画面构成元素进行添加、移动、去除。
(二)中学生组。
1.征稿对象:均安学籍的中学生。
2.征稿范围:以“爱我家园、爱我田园”为主题的文学作品(字数1000-1500字),以增强村(居)民对家园、田园环境保护的意识,提升均安城乡品质,改善周边环境为重点内容。
3.征稿要求:投稿作品须原创首发,未在纸媒与网媒发表过。同一作品曾获得镇级及以上各类比赛入选奖的作品不得参加此次评选。不可一稿多投,否则取消作者参赛资格。参赛者应保证参赛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文责自负。
(三)小学生组。
1.征稿对象:均安学籍的小学生。
2.征稿范围:以“爱我家园、爱我田园”为主题的绘画作品(A3画纸),以均安优美的生活环境为重点内容。
3.征稿要求:投稿作品须原创首发,未在纸媒与网媒发表过。同一作品曾获得镇级及以上各类比赛入选奖的作品不得参加此次评选。不可一稿多投,否则取消作者参赛资格。参赛者应保证参赛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文责自负。

04
活动时间及形式
(一)成年组参赛摄影作品投稿截止日期为 2024年2月25日。摄影作品文件命名为“作品名称+拍摄地点+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并发送至指定邮箱598520071@qq.com,作者姓名必须与身份证一致,邮件标题请注明:均安镇“爱我家园、爱我田园”文艺创作大赛。
(二)中、小学生组参赛稿件投稿截止日期为 2024年2月25日,稿件必须在作品底部注明“姓名+年龄+联系电话+学校+导师姓名”,作者姓名必须与身份证一致。稿件由学校统一收集,并送至均安镇教育办公室。
05
奖项设置
(一)摄影作品设:
一等奖2名,奖励证书及价值800元礼品;
二等奖3名,奖励证书及价值500元礼品;
三等奖5名,奖励证书及价值300元礼品。
(二)文学作品设:
一等奖5名,奖励证书及价值500元文具礼品;
二等奖10名,奖励证书及价值300元文具礼品;
三等奖20名,奖励证书及价值100元文具礼品;
优秀指导师奖5名,奖励证书及价值500元礼品。
(三)绘画作品设:
一等奖5名,奖励证书及价值500元文具礼品;
二等奖10名,奖励证书及价值300元文具礼品;
三等奖20名,奖励证书及价值100元文具礼品;
优秀指导师奖5名,奖励证书及价值500元礼品。
06
其他事项
(一)所有作品不得出现有违背社会公共道德、侵犯他人隐私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内容。
(二)所有作品必须为原创,同时作品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及其他创作权益。如产生知识产权法律纠纷,由投稿者自行承担责任。
(三)主办方及赞助单位享有参赛作品的使用权和传播权,不另行通知并不支付任何费用。
(四)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方案之所有规定。本方案的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来源:均安镇“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乡村振兴专班办公室
图片:均安镇宣传文体旅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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