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春节的脚步越来越近
“年味”也越来越足
烟花爆竹购买、燃放迎来了高峰期
事关烟花爆竹
顺德发布最新通知
佛山市顺德区应急管理局关于
做好顺德区2024年度烟花爆竹
经营(零售)许可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安委会,有关单位:
为方便市民通过合法渠道购买烟花爆竹,遏制非法经营,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93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安监〔2014〕44 号)、《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 4128-2019)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2024年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布点规划和工作指南(2024年)》(以下简称“ 规划布点方案” ),进一步满足市场需求和适度竞争,规划期内全区烟花爆竹零售店(点)控制在36家以内。支持鼓励民企依法参与其中的18家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建设经营, 区属国资国企参与余下烟花爆竹零售店(点) 的建设经营并承担起“打非治违” 等方面的国企担当。全区推广临时建筑物(产品储存仓或拼接式板房)为主。社会经营布点规划具体见下表:

(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报名条件和初审
有意从事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的单位或个人,对照规划布点方案,具备符合条件的经营场地和设施、人员培训考核合格、合法的货源,向属地镇(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 应急办” )提交申请材料(详见附件1)报名。提交申请或补交资料需在2024年1月22日前,逾期将不再受理。
各镇(街道)应急办接受报名后,应在一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由属地镇(街道)应急办开具《烟花爆竹零售单位选址确认书》(见附件 2)。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申请人要做好解释。
(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申请许可单位确定
各镇(街道)社会经营者合格的申请数量超过属地镇(街道) 社会经营布点规划数时,由区应急管理局组织摇号(见附件3),邀请纪委监委、公证处等监督。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持身份证及复印件(如有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代替参加,受委托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烟花爆竹零售单位选址确认书》和工商营业执照或名称预核通知书(名称保留告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摇号,按各镇(街道)布点规划数 1:1 等额确定入选名单。
(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提交申请
经摇号确定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应符合相关安全条件(见附件 5),再向区应急管理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见附件 4); 受理地址: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二楼一门式综合受理窗口。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出具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申请材料。如摇号入选的单位放弃申请资格或在后续核查过程中不符合条件的,该布点规划取消,不递补空额。
(四)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申请资料审查
各申请单位将申请材料上报区应急管理局后,区应急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请要求的,进入现场核查程序;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申请材料,该布点规划取消,不递补空额。
(五)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现场核查
1.区应急管理局完成对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申请单位申报材料的审核后,组织执法人员及属地应急办联合对各单位选址安全条件进行现场核查,必要时邀请相关专家进行论证,经统筹考虑、合理规划,确定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布点选址。
2.现场核查时严格执行《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 范》(AQ4128-2019),符合安全要求的进入发证程序,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退回申请材料,该布点规划取消,不递补空额。
(六)发证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后,具备发证条件的,进入审批流程,审批通过后颁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附件:

查看相关附件
↓

容桂君提醒
熊孩子玩烟花爆竹引发事故
已经屡见不鲜
临近年关
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渐渐增多
各位家长们要重视起来
切勿让家中孩子独自燃放烟花爆竹
孩子犯错,家长担责!
请收好以下消防安全提示




女子硬扛流感10天双肺全白!有这些症状一定要去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