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献血者,进一步激励奖励→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宣传部、全国总工会等六部门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无偿献血者激励奖励工作。《通知》进一步明确《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22年版)》中提到的无偿献血奉献奖终身荣誉奖的获得者,可继续按要求申报无偿献血奉献奖其他奖项(铜奖、银奖、金奖)。此外,鼓励各地将无偿献血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各地精神文明建设、卫生城市创建、文明单位评比等考核内容。对开展无偿献血工作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建议优先考虑评优评先。
《通知》鼓励积极探索完善无偿献血者激励奖励措施。鼓励积极探索完善无偿献血者激励措施,包括:
树立“以献血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及时解决献血者关心的问题。通过完善优化服务流程,改善献血环境,推进预约献血,缩短等候时间,提高无偿献血者的体验感和满意度。推进“互联网+无偿献血”服务模式,为献血者提供个性化、精细化服务。加大无偿献血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的宣传力度,传递社会正能量,推动我国无偿献血事业的持续发展。
1998年《献血法》公布施行,我国全面建立无偿献血制度。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组织领导下,在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下,形成“政府领导、多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无偿献血工作格局,临床用血实现全部来自公民自愿无偿捐献,无偿献血总量和献血人次20余年保持增长,无偿献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2021年全球血液安全和可获得性现状报告》显示,我国无偿献血总量、血液质量安全水平和临床用血合理水平等方面位居全球前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