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1月8日下午,十三届区委“百千万工程”专项巡察第二组、城市改造项目机动巡察组向明城镇党委及明南、明阳、明西、光明、明城社区、崇步、苗迳、罗稳、石塘、坟典等10个村(社区)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

反馈指出,明城镇党委能够较好履行职能职责,在督促村(社区)党组织实施“百千万工程”、城市改造项目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明南村、明阳村等10个村(社区)党组织能够按要求贯彻落实“百千万工程”工作部署,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和基层治理,积极组织落实乡村建设发展任务。
反馈也指出了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如推进“凤鸣朝阳”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进度缓慢、个别党组织自身建设不够强、工程项目和“三资”管理存在廉洁风险、城市改造项目进度缓慢、工程监管不够到位等。
反馈要求,明城镇及各村(社区)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明城镇党委要全面落实“百千万工程”决策部署,督促各村(社区)党组织发挥好“领头雁”作用,高质量推进“凤鸣朝阳”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同时要加强对城市改造项目的领导统筹,要切实解决好项目推进、产业发展和城市治理的突出问题。要落实“镇村同责”,把整改作为管党治党,改进工作的重要抓手。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做实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走深走实。要坚持贯通融合,有力有效抓好成果的运用。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参加了反馈会,传达了区委书记专题会议的精神,并要求各被巡察单位要围绕“百千万工程”,结合实际、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完善制度,把抓整改融入到日常工作、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建设。
明城镇党委主要负责人代表镇党委及各被巡察村(社区)党组织对巡察反馈意见和建议完全接受、照单全收,承诺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下一步将强化政治担当,扛起整改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解决问题。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建章立制,补塞漏洞,升华成果运用,推动明城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