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车辆在路上抛锚
或者出了事故
应该怎么做呢?
应谨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但有的司机却掉以轻心
导致“二次事故”发生
险些酿成悲剧!

近日,黄某驾驶一辆粤E号牌小车沿桂和公路由花都往桂城方向行驶,行至和顺逢西路口附近时,车辆突发故障无法继续行驶,黄某于是打着危险信号灯,随后从车上把三角牌放到车后方。但是,黄某并未撤离,反而站在车尾的位置。
这时,一辆粤A号牌重型半挂牵引车正好朝着黄某驶来,万幸的是,货车司机及时采取措施往左猛打方向,与黄某擦身而过,货车撞上了小车尾部,造成两车损坏。


俗话说“二次事故猛于虎”
特别是高速公路车速非常快
如果车辆发生故障或事故后
未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
人员不及时撤离
后方车辆一旦避让不及发生追尾
后果不堪设想!


因此
在高速公路遇到事故或故障后
一定要迅速正确地处置
避免引发二次事故!
打开双闪灯:若是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事故,驾驶人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应开启示廓灯和后尾灯。
车靠边:若人员无受伤或受伤轻微且车辆还能移动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立即将车移动至右侧应急车道。在来车方向150米外(夜间、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应加大到200米)放置三角警告牌以提醒后方来车注意警情。城市道路上要在来车方向50米处放置三角警告牌。
人撤离:设置好警示牌后,应立即将车上人员撤离到高速护栏外等安全地带,远离事故现场,避免发生更为严重的二次事故。
如果车辆不能移动,所有驾乘人员应迅速撤离到安全地带,再拨打电话报警,千万不要在行车道内逗留或待在车内。
即报警:做好以上两点后,立即拨打110或122报警,并向交警正确描述车辆位置、行车方向。同时,将人员伤亡情况、是否需要救护车、事故车能否开动等现场详情简单描述。


为了避免受到“二次事故”伤害
在路上出现抛锚
或者发生交通事故
应快速撤离现场
千万不要站在马路中间!
审核 | 杨剑锋、黄昕佩、罗国强
来源 | 广东交警、南海交警大队、佛山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