犬只认领公告
杨和发布 2024-01-03 18:12

犬只认领公告﹝2024﹞第1号

2024年1月2日,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接杨和派出所反映,杨和文化广场发现走失犬只1只,为棕黑色中华田园犬,现收容于高明区犬只留检所(高明区杨和镇沙水村委会石龙山科普教育基地)。依据《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现依法予以公告。

请养犬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到上述地点办理认领手续,逾期不认领的,视为弃养,我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置,发现冒领的,将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如需咨询,请拨打电话:0757-83990016(留检所),0757-88803991(杨和执法办)。

犬只照片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综合行政执法办

2024年1月2日



杨和发布微信编辑部
来源:‍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综合行政执法办
编辑:佛山新闻网 严婉明

审校:夏紫莹、邵禺铭、谢婷婷、黄雁玲、罗慧珊、李颖、何绮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