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樵听音湖公园出台“管理新规”
禁止烧烤煮食、宠物入园
更明确了文娱活动时间范围
让公园活动更文明,游人娱乐更有序
听音湖公园管理规定细则

1️⃣ 为了加强听音湖公园管理,维护听音湖公园的正常秩序、市容环境以及公共设施的完好,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规定。
2️⃣ 在听音湖公园内从事各类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3️⃣ 公园设置市民文娱活动区域,其他区域为禁噪区,市民自发开展的跳舞、唱歌等产生噪音的文娱活动需在文娱活动区内开展。进行文娱活动时要注意控制音量,避免影响周边环境,接受相关部门管理。开展文娱活动时间为:每年的5月至10月;6:30-12:00、18:00-21:30;其余月份:7:00-12:00、18:00-21:30。
4️⃣ 进入听音湖公园的单位和个人应自觉维护听音湖公园公共秩序,讲文明、讲礼貌、讲公德、爱护公物,注意公共卫生,遵守社会公德,争做文明游客。
5️⃣ 为了游人的安全,宠物禁止入园。各种车辆应按要求到指定地点停放。除老、幼、病、残的代步车外,其他车辆未经许可不得入园。
6️⃣ 请注意游玩安全,照顾好您的家人和监护对象。
7️⃣ 维护听音湖公园秩序人人有责;凡违反上述规定者,将报相关执法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造成损失的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 本管理规定的最终解释权由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行使。
9️⃣本管理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群众监督请致电热线:86819565
(一)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口香糖、烟头、各种食品包装物等废弃物,向湖中抛弃、倾倒废弃物;
(二)在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吊挂、晾晒物品;
(三)在树木上攀爬、折枝、钉钉、牵绳挂物,采摘、践踏花草;
(四)擅自迁移、砍伐树木,损害树木致死;
(五)未经批准在园内散发、张贴、悬挂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品;
(六)未经批准在园内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设置大型户外广告;
(七)未经批准在园内从事商业性经营活动和宣传活动,严禁擅自摆摊设点兜售商品;
(八) 从事迷信和非法集会活动,寻衅滋事,乞讨,赌博或变相赌博,未经批准燃放烟花爆竹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九)未经批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入园;在园内使用木炭、电磁炉、燃气炉等进行生火、烧烤、煮食、野炊等行为;
(十)在园内放风筝、孔明灯等危险活动;在湖面嬉水、游泳及水面垂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