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5日上午,尼教下社新村233号6楼某出租屋内发生火警,经消防部门现场取证,确认该火警由于租户携带电动车电池上楼充电引起,充电期间发生电池着火,火灾扑救及时,未造成较大损失。
事故发生后,荷城街道流管办、祥如社区警务室对出租屋主进行约谈,对其违规行为进行指正并要求出租屋主落实整改措施。下一步,相关部门将根据情况对出租屋主和租户依法进行处罚。

根据佛山市高明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出租屋消防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明消安〔2022〕1号)规定:1、出租人和承租人在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时应当书面明确双方消防安全责任。出租人应当对公共区域的电气线路和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2、电动自行车、电动平衡车、电动摩托车、锂电池等,严禁在建筑室内、公共门厅、疏散楼梯、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等区域停放或充电。3、在每层公共区域应当按照每一户不少于1具的标准配置灭火器,并放置明显且易于取用的地方,灭火器应选用4㎏以上的磷酸铵盐(ABC)干粉灭火器。每户内应设置不少于2个消防自救呼吸器。出租屋主作为出租屋的主体管理责任人,必须要熟悉消防安全知识,要想方设法降低出租屋火灾隐患。电动车电池由于稳定性较差,容易发生起火事故,一旦起火,除燃烧速度快、产生大量有毒气体外,还不容易扑灭,干粉灭火器不能直接扑灭电池起火,危害非常大,电动车必须要在室外充电,绝对不能在室内充电或者携带电池上楼充电,否则容易引发严重恶性事件,出租屋主负有不可推卸的直接责任。流管站、警务室、消防网格员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部分出租屋有“飞线充电”、电动车入屋充电、携带电池上楼充电等问题,检查人员对出租屋主和租户多次教育后,部分出租屋主和租户仍然我行我素,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极容易引发火灾事故。各出租屋主要加强对租户的宣传工作,杜绝发生入屋充电、“飞线充电”和携带电池上楼充电的现象。同时,建议各出租屋主在室外安装电动车充电桩,如对电动车充电桩安装规范有疑问的,可向辖区警务室、流管站咨询。接下来
让我们一同学习电动车安全知识
共建美好平安社区

预防电动车火灾从车辆选购时就应注意。选购电动车时要看品牌查装置,选择具有生产许可证电动车品牌,同时注意查看电动车是否具备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护功能。操作时须看清产品说明书并按说明书操作。电动车出现故障需要维修时,选择专业的维修机构或人员;不得擅自拆卸电气保护装置,确保电气线路和保护装置完好有效。避免车辆存放时有暴晒、淋雨等情况,并按照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严禁电动车停放在建筑楼梯间、门厅、走道等公共区域,防止起火后烟气进入人员疏散通道。充电时,要规范布线,限时充电。车辆充电时应尽量在室外进行,还需注意的是将电瓶和车身分开再充电。充电线路要选择合适的线路,线路敷设应固定安装,要加装短路和漏电保护装置。车辆应避免充电时间过长。充电时应将充电器放置在比较容易散热的地方,以防止充电器过热引发火灾。
行驶时,电动车充电器应尽量避免放在车上,因为有时候路面颠簸容易导致充电器内部发生故障。还应当注意避免在雨天、积水路段行驶,以防车身内部进水引发线路短路着火。


生命禁不起“烤”验
愿每一位电动自行车车主
都能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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