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学生士兵在部队发展空间
部队非常重视大学生士兵,在考学提干、军士选取等方面都有相关优惠政策。
1.选拔军官。从士兵中选拔军官,主要有三种方式:士兵提干、士兵考学、保送入学:①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可以选拔为军官。②大专毕业生士兵报考生长军官,报考年龄不超过23岁(截至当年1月1日),学制一般为4年。③全日制本科毕业且取得学位的,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推荐对象。
2.选改军士。①优先选取。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士兵可优先选改为军士。②优先培养使用。优先安排参加专业技术培训,优先安排担任班长骨干。③对于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士兵,首次选取为军士的,在地方高校学习时间且入伍后取得就读院校颁发的大专以上学历证书的,在校就读的年数视同服役时间。
目前,国家和军队有关部门正在结合军事政策制度改革,统筹设计大学生入役、服役、退役政策措施,推动形成高标准征集、高效益使用、高质量安置的良性循环,下步将有大量的政策红利逐步释放。
(二)大学生士兵退役安置方面优惠政策
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大学生士兵退役后享有如下优待:
1.研究生升学政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拥有硕士研究生推免资格的高校,每年安排不低于2%的推免生招生计划,专门招收本校应届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国家扩大“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由目前的每年5000人扩大到8000人,专项计划重点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倾斜,自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起执行。
2.专升本。放宽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大学生士兵升学条件限制,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自2022年专升本招生起执行。
3.复学转专业。除定向生、委培生外,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按学校有关规定在当年开放转专业的专业和人数范围内,不受专业门槛、成绩、学科限制,优先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4.招录招聘政策。①公务员招录:将全省退役大学生士兵招录公务员工作纳入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全省至少安排400名指标,与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统筹安排职位,重点向基层一线单位倾斜,职位设置指标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各地区退役大学生士兵数量按比例分配下达。②事业单位招聘: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的,可报考免笔试岗位,不受岗位职称、执业资格、工作年限、户籍等条件的限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③国有企业单位定向招聘:每年国有企业在新招聘职工时,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定向招聘全省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数量不低于当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5%。
5.就业服务。教育部在“24365”校园招聘服务活动中开辟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专区,畅通求职就业渠道。
6.落户政策。在广东省入伍的全日制在校大学生退役继续完成学业后和在广东省入伍的全日制大学毕业生退役后,一年内被入伍地接收的,可在当地办理落户手续。
7.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1)军士服役满12年的;(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3)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8级残疾等级的;(4)烈士子女。
义务兵退出现役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
(三)三水区相关优待政策
三水区义务兵入伍两年可享受部队津贴(部队发放)、退役金(部队发放)、家庭优待金(按照三水区上一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学费补偿代偿(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专科生按三年计算,本科生按四年计算,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按三年计算),优待水平全省靠前,具体情况可咨询三水区各镇(街道)征兵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