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起,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全面推进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目前已培育24名村(社区)“法律明白人”。他们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讲法律法规、调解矛盾纠纷、弘扬法治精神,引导村民调解纠纷不出村、矛盾不上交,有效破解基层治理难题,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中发挥着示范引领作用。
在大塘镇莘田村,提起“法律明白人”莫葵珍,村民们都赞不绝口,纷纷竖起大拇指。莫葵珍,现年50岁,200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是大塘镇人大代表,村两委委员、村委副主任、妇女主任。从事“法律明白人”工作以来,村民有啥矛盾纠纷,经常找她,随叫随到。

大塘镇莘田村民委员会“法律明白人”莫葵珍。
维权普法中的“她”力量
莫葵珍围绕家庭做文章,以榜样力量带动全乡妇女崇德向善学法,以积极沟通凝聚莘田村妇女团结友爱,为当事人提供更有针对性、有温度的法律维权服务,提升妇女同胞们获得感、幸福感。
村民何某与其媳妇闹矛盾向莘田村委会致电寻求帮助。莫葵珍在了解情况后,得知该行为因家庭内部问题积怨导致,随后分别与何某、其儿子、儿媳进行谈话安抚与教育。事后经多次回访,家庭关系较为和睦,未再发生相关事件。
莫葵珍积极参与普法宣传活动,多次组织开展“‘三•八’维权周”“4·15国家安全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公益普法活动,通过宣传法律法规、营造法治学习环境,提高广大妇女群众的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在反诈骗行动中,她利用地熟人熟的优势,深入老年人家中开展防范养老诈骗宣传,对不理解的老年人反复多次劝导,并通过把普法送到家门口、送到田间地头,努力提高农村群众的法治意识。


莫葵珍向妇女普及法律知识。
矛盾调解中的“和事姐”
莫葵珍认真学习各项法律法规,为提高自身的调解工作能力奠定基础。
因房屋遮挡采光问题,村民李某家的瓦顶被邻居的孙子用石头扔破。莫葵珍通过调解教育,邻居承认错误,并承诺对李某的房屋瓦顶破损进行赔偿。
莫葵珍的循循善诱使当事人激动的情绪得以缓解和平息、家庭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实现了“红脸进来、笑脸出去”,让一桩桩一件件矛盾纠纷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莫葵珍家事调解现场。
在村民的眼里,她是闺女,是姐妹,是媳妇,不是亲人胜似亲人。没有豪言壮语,没有惊天壮举,用心、用情、用爱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默默耕耘,这就是“法律明白人”莫葵珍的故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