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隐患零容忍!明城镇查办全区首宗消防领域委托执法案件
为持续夯实基层消防安全治理,明城镇消防救援所积极响应区消防救援大队委托执法工作,实现了全区首个委托执法试点工作落地生效,打通了基层消防执法“最后一公里”。
区消防救援大队与明城镇签订消防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将违反消防安全法规处罚事项的行使权委托给明城镇。委托书生效后,镇消防救援所加强队伍执法能力建设,强化实体化运作,结合今年火灾高风险区域整治工作开展全面检查、到期复查、立案查处,对消防安全隐患实行零容忍,扭转了基层消防安全服务“有责无权”的情况,助推全区消防执法“关口前移”“重心下移”。

近日,镇消防救援所检查人员对佛山市某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生产车间共有两个安全出口,其中一个安全出口使用卷帘门,影响疏散逃生,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5-2022第7.1.6条规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针对此违法行为,镇消防救援所检查人员依法对该企业进行立案处理。这是我镇行使消防领域委托行政处罚权办理的第一宗案件,推动全区委托执法试点工作落地生效。
明城发布微信编辑部
来源:明城镇消防救援所
编辑:曾锦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