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干物燥,千万别让森林“火”起来
绿韵南山 2023-12-14 17:39

我们都知道
进入林区不能携带火种
一旦酿成森林火灾
不仅危害公共安全
还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11月2日,被告人潘某某因犯失火罪,被广西贺州钟山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2022年4月6日,潘某某与家人一起到贺州市钟山县某村集体山场扫墓,在扫墓过程中,潘某某点燃线香蜡烛和衣纸并燃放鞭炮,由于疏忽大意,潘某某在未尽到防火义务的情况下离开下山,最终引发山火,造成总过火面积达14.9731公顷(224.5965亩)的森林火灾,危害公共安全。

目前是森林防火关键期
这份森林防火“十不准”提示卡请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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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应急普法

编辑丨绿韵南山微信编辑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