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架“美颜神器”生鲜灯,南山在行动!
绿韵南山 2023-12-12 21:33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今年12月1日施行的新修订《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范市场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南山市场监管所高度重视,紧密部署,开展一系列禁用“生鲜灯”专项行动。

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

自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禁用生鲜灯新规出台后,南山市场监管所对全镇的农贸市场、鲜肉档、水果档、商超等加大宣传巡查。11月以来,南山镇党委委员骆钊明带队,走访农贸市场、超市等,深入宣传解读《管理办法》,督促经营者及时更换不符合规定的照明设备。期间,通过微信群推送、实地走访宣传、发放告诫书等方式指导经营者选择显色指数、色温更接近自然光的灯具,共转发相关推文12条次,实地宣传28家次,严格落实新规要求。

二、 贯彻“强监管严执法”

12月1日,南山市场监管所出动3名执法人员,对辖区市场内外猪肉档、水果档12家农产品经营单位开展突击检查,主要检查是否继续使用“生鲜灯”情况。检查发现仍使用“生鲜灯”的经营单位1家,执法人员立即下达《责令整改书》,要求涉事档口立即停止使用“生鲜灯”。并提醒经营者,使用“生鲜灯”等照明设施改变食用农产品真实色泽造成明显误导消费者感官性状的行为,将面临警告或者罚款500元至3万元不等的处罚。

下一步,南山市场监管所将继续加强宣传执法力度,对辖区农贸市场、超市、生鲜店等各类农产品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为消费者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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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南山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编辑丨绿韵南山微信编辑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