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干物燥,千万别让森林“火”起来

我们都知道
进入林区不能携带火种
一旦酿成森林火灾
不仅危害公共安全
还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下面,小北带大家看看相关案例
11月2日,被告人潘某某因犯失火罪,被广西贺州钟山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2022年4月6日,潘某某与家人一起到贺州市钟山县某村集体山场扫墓,在扫墓过程中,潘某某点燃线香蜡烛和衣纸并燃放鞭炮,由于疏忽大意,潘某某在未尽到防火义务的情况下离开下山,最终引发山火,造成总过火面积达14.9731公顷(224.5965亩)的森林火灾,危害公共安全。
12月8日14:30分许,江苏省连云港赣榆区黑林镇闫康邑村大吴山西侧发生火情,区镇防火救援队伍迅速投入灭火工作,15:10分明火基本扑灭,经初步核实过火面积约10亩,无人员伤亡,起火原因正在调查中。

4月10日16时,四川凉山州西昌邛海附近一山上突发森林火灾,接报火情信息后,西昌市第一时间启动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迅速调派应急救援力量赶赴现场处置。

4月11日,云南玉溪市江川区九溪镇发生森林火情。接报后,当地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扑救。经过100多个小时的艰苦鏖战,4月15日21时55分,玉溪市江川区“4·11”森林火灾明火已扑灭,转入火场清理看守阶段。此次森林火灾无人员伤亡。

森林火灾是林业最可怕的灾害
作为林业大省
每年秋冬季是广东森林火灾高发期
按照《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
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为广东省森林特别防护期
高度重视森林防灭火工作
严格遵守森林防灭火规定
提高防灭火意识
以实际行动葆青山常绿
这份森林防火“十不准”提示卡
请收好!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应急普法、中国消防
编辑:陈韵怡
审校:北滘镇宣传文体旅游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