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 辆 处 理 公 告

日前,南海公安交警部门发布公告
以下车辆所有人、驾驶人逾期未处理的
车辆将作无主车辆处理
包含汽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车辆
请相关车主留意!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关于对逾期未处理扣留车辆进行依法处理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现对因涉嫌交通违法行为被扣留至今仍未办理放行和报废手续的涉案车辆一批(其中:有汽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车辆,详情扫码见附表),依法公告进行清理报废。
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凭合法手续和有效身份证件到原违法辖区交警中队接受处理。
逾期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将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同时车辆所有人须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狮山逾期未处理车辆公告清单(三个月)
汽车

摩托车、电动车等
(扫码查看)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
来源:南海公安
审核:麦思颖、李德峰、王子汉、孔达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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