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乐从卫健办精准打击无证经营公共场所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乐从镇市场经济秩序,持续深化和加强商事制度改革新形势下的监管工作,保持打击无证经营的高压态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促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佛山市2023年打击无证经营工作方案》、《顺德区 2023 年开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乐从镇卫生健康办公室近日开展2023年打击无证公共场所专项行动。
经过广泛走访,乐从卫健办严密排查乐从镇未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开展美容美发、足浴、住宿的场所,出动检查人员382人次,引导办理卫生许可证153张,查处无证经营场所4家。


为全面落实无证公共场所整治效果,乐从卫健办坚持对符合办理卫生许可证的场所“应办尽办”,一方面向未办理卫生许可证的公共场所指引现场办证,另一方面落实办证窗口“交齐资料,现场发证”的工作方针,让群众跑一趟即可完成办理手续。
未来,乐从卫健办将持续加强无证无照公共场所经营整治力度,推动治后巡查和复核验收工作,确保整治成效,努力构建公平竞争、有序发展的市场环境,切实保障市民健康。
哪些公共场所需要办理《卫生许可证》?
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一章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下列公共场所:
(一)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
(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六)商场(店)、书店;
(七)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来源:乐从镇卫健办
编辑:佛山新闻网 李霖
审校:岑炽晖、麦丽敏、张家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