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规范乐从镇土地开发利用,有效遏制、依法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近期,乐从执法办积极巡查治理,整治了两宗非法占用农用地的违规建设。
拆除前 拆除后

拆除前 拆除后

为进一步打造美丽村庄、美丽家园,乐从镇执法队伍将持续加强巡查,严厉打击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违反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规的非法占用土地建设。请各位群众以案为例,谨记违规建筑存在安全隐患,为了自身及其它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也必须自觉抵制违建,否则得不偿失。
法律提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来源:乐从镇综合行政执法办
编辑:佛山新闻网 岑炽晖
审校:麦丽敏、张家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