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全天禁入!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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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定了,这些地方全天禁入!
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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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州市公共休闲场地安全管理规定》(下称《规定》),经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在公园、广场、步行街,对机动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以及电动独轮车、电动滑板车等具有动力装置的滑行工具,实行全天24小时禁入。同时,在江河两岸、湖泊和水库沿岸等公共休闲区,以及区政府认定的其他公共休闲场地,对机动车实行全天24小时禁入。

日前,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就相关问题接受记者采访。
记者:车辆和滑行工具以及其他用具在公共休闲场地如何实行分类分区分时管理?
法工委负责人:《规定》第三条结合公共休闲场地现有管理模式,科学合理地建立了分类分区分时管理制度,主要有以下规定:
一是在公园、广场、步行街,对机动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以及电动独轮车、电动滑板车等具有动力装置的滑行工具,实行全天24小时禁入。
二是在江河两岸、湖泊和水库沿岸等公共休闲区,以及区政府认定的其他公共休闲场地,对机动车实行全天24小时禁入;同时要求公共休闲场地管理单位科学合理确定休闲高峰时段并报区政府备案,在休闲高峰时段内,禁止电动自行车、自行车,以及具有动力装置的滑行工具进入。
三是授权公共休闲场地管理单位在遵守上述规定的基础上,根据便民、安全实际,制定车辆和滑行工具以及其他用具安全管理的具体措施,报市园林部门或者区政府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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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孟盈
校对:方慧华、杜婉容、许于平
监制:吴碧霞、黎昭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