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彰!名单公布!
品质大塘 2023-12-08 22:27

      12月6日,中共佛山市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表彰平安佛山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表彰25个“平安佛山建设先进集体”和54名“平安佛山建设先进个人”。


     《决定》指出,2018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515”高质量发展战略目标,有效推动平安佛山建设科学化、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全面提升,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为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在平安佛山建设中的引领示范作用,经市委批准,市委平安佛山建设领导小组决定,授予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等25个集体“平安佛山建设先进集体”称号;授予陈丹等54名同志“平安佛山建设先进个人”称号。


     《决定》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紧紧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体目标,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佛山,确保政治更加安全、社会更加安定、人民更加安宁、网络更加清朗,努力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以高水平平安建设保障高质量发展。


      同时,佛山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表彰佛山市扫黑除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表彰了15个“佛山市扫黑除恶工作先进集体”和25名“佛山市扫黑除恶工作先进个人”。


来源: 佛山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