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出交通事故,讲义气“顶包”?结果……
佛山交警 2023-12-07 17:21

近日

一男子驾车时

撞上停在路边的两辆车

因害怕承担责任

自作聪明地叫来好朋友“顶包”

结果双双被交警处罚!

男子驾车发生事故找朋友“顶包”
近日,在顺德区乐从镇某村内道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浙C号牌黑色小车撞上停在路边一辆白色小车和一辆三轮车,造成三辆车不同程度受损,所幸事故没有造成人员受伤。

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勘查,司机林某见到民警后,承认是自己操作不当连撞两车。经现场呼气酒精测试,排除林某酒后开车的嫌疑,但民警见他神色慌张,觉得此事另有蹊跷。

民警经过调查后,发现事发时司机的面部特征与林某不同,而且林某说不清楚事发时的情况,存在“顶包”嫌疑。

民警耐心向其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林某最终认识到错误,交代自己是给好朋友樊某“顶包”。在证据和事实面前,樊某承认自己发生事故后,害怕承担责任,让林某“顶包”的事实。

经查问,樊某在当天凌晨驾驶小车从公司返回家中,行经上述路段时,因为开车期间使用手机,导致车辆失控撞上停在路边的一辆小车和一辆三轮车。由于他第二天要赶着回老家办事,怕处理事故会耽误时间,便叫朋友林某 “顶包”,自己则离开事故现场。面对朋友的请求,一向讲“义气”的林某,二话不说就答应了下来。

两人均被处罚
民警依法对林某提供虚假证言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5日、罚款200元的处罚

樊某因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提供虚假证言,被处以驾驶证记6分,行政拘留10日,罚款2200元的处罚,并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交警蜀黍提醒各位司机

法律面前没有兄弟情

在面对公安机关依法进行询问或者讯问时

所有公民应当如实提供证据、证言

如果有意做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

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来源:顺德交警大队

编校:辛裕祺

审核:康铮、曾劲松、骆俊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