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国家宪法日,这些知识你要知道!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个国家宪法日。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现行宪法。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指出: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共143条,分为序言、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来源:司法部、学习强国、网络
编辑:融讯新媒体 李健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