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直击!禁用“生鲜灯”首日,北滘市场情况如何?
魅力北滘 2023-12-01 19:12

挑选的时候

明明是色泽鲜明的

怎么回家一看就“变了”呢?

原来,是因为

美颜滤镜”——生鲜灯!

何为“生鲜灯”?

使用与关闭生鲜灯前后对比图

生鲜灯是在市场常见的一种冷光源照明灯具,灯光的显色指数越接近100,对物体的色彩起到加深加重的作用越强,使人眼看到的物体颜色较自然光下的颜色更鲜艳。“生鲜灯”通过增加特定颜色发光,改变灯具对特定颜色的显色能力,比如红色和绿色,让食品的颜色看起来更加红润或鲜艳,从而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

今天起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

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下称:《办法》)

正式施行

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

不得使用“生鲜灯”

北滘的市场还能看到“生鲜灯”吗?

来看小北和北滘市场监管所

现场直击!

《办法》施行前,北滘市场监管所通过微信行业群,结合日常检查,对新规进行宣贯,引导销售者充分认知“生鲜灯”的危害性和违法性,提醒销售者及时按照规定更换灯具设施,逐步摒弃各类“生鲜灯”“美颜灯”,还原肉类、蔬菜、水果等生鲜食用农产品本色。

监管人员日常检查图

除此以外,北滘市场监管所还对辖区内农贸市场的生鲜农产品档、生鲜超市以及市场外的生鲜店进行实地走访,与相关负责人明确需更换的灯具标准和《办法》施行时间,督促市场开办方和相关经营者进行更换生鲜灯工作。

今天,《办法》正式开始施行后,为切实规范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领域照明设施使用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北滘市场监管所立即行动,分别到辖区内两大农贸市场及周边生鲜店开展“生鲜灯”使用情况专项检查

《办法》正式开始施行后监管人员进行检查

北滘市场监管所监管人员分别对合诚市场、南源市场及其周边的食用农产品销售单位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照明灯的颜色、标签等情况。经检查,发现2个食用农产品经营单位的照明设施使其在售的食用农产品真实色泽发生明显改变,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针对上述行为,监管人员作出当场警告处罚2宗,责令上述经营者不得再使用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的照明设施,现场督促其拆卸不符合规定的生鲜灯。

《办法》正式开始施行后监管人员进行检查

下一步,北滘市场监管所将强化监管措施,对农贸市场、超市和生鲜店等进行常态化检查,拒绝从视觉上的改观“美颜”,让生鲜食用农产品“真面”上市,让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安心。

这个新规与你息息相关

一起来看看

《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七条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以下简称销售者)应当保持销售场所环境整洁,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适当的距离,防止交叉污染。

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鼓励采用净菜上市、冷鲜上市等方式销售食用农产品。

第三十八条销售者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一、二款、第十六条、第十八条规定,食用农产品贮存和运输受托方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一)销售和贮存场所环境、设施、设备等不符合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的;

(二)销售、贮存和运输对温度、湿度等有特殊要求的食用农产品,未配备必要的保温、冷藏或者冷冻等设施设备并保持有效运行的;

(三)贮存期间未定期检查,及时清理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用农产品的。

来源:北滘市场监管所

编辑:潘楚仪

审校:北滘镇宣传文体旅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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