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查,该砂石堆放场所未按要求对散体物料堆放场地采取有效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行为,违反了《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九江镇人民政府将根据《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三条对其经营主体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贮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堆场(仓库)的经营管理者,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一)物料堆场地面进行硬底化处理,实行密闭管理;不能密闭的,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连续硬质密闭围挡,并安装喷淋设备等扬尘污染防治设施;
(二)在密闭式堆场装卸或传送物料的,在装卸处配备吸尘装置、喷淋设备等扬尘污染防治设施;在非密闭式堆场装卸或传送物料的,采取覆盖或者设置自动喷淋系统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三)在出口处设置洗轮机、洗车池,四周设置排水沟和沉淀池,配备高压冲洗装置,驶离作业场所的车辆应当冲洗干净;
(四)划分物料区和道路界限,及时清除散落的物料,保持道路整洁,并及时清洗;保持其出入口通道的清洁,不得有散落物料。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有关经营管理者未按要求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由负有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
一、管理对象
贮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堆场(仓库)的经营管理者,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河道管理范围内的砂场经营者等。
二、管理措施
1、围蔽
相关管理条例:物料堆场地面进行硬底化处理,实行密闭管理;不能密闭的,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连续硬质密闭围挡,并安装喷淋设备等扬尘污染防治设施。
2、喷淋
相关管理条例:在非密闭式堆场装卸或传送物料的,采取覆盖或者设置自动喷淋系统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围蔽顶部设置自动喷淋系统。
3、洗车
相关管理条例:在出口处设置洗轮机、洗车池,四周设置排水沟和沉淀池,配备高压冲洗装置,驶离作业场所的车辆应当冲洗干净。
九姑娘提醒各位企业主
散体物料堆放场所应切实落实主体责任
依法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措施
加强各项设施的运行管理和日常维护
防止堆放物料产生扬尘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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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九江镇应急办
编辑:佛山新闻网 崔健淇
审校:何锦婷、杨荣燕、王明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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