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日,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行政法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正式施行。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为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条例》从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工资支付行为、明确工资清偿责任、细化重点领域治理措施、强化监管手段等方面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作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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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细化部门监管职责

提出要坚持市场主体负责、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压实地方人民政府及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发展改革、财政、公安等部门的监管责任,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以及新闻媒体作用,强化举报投诉,实现多方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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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规范工资支付行为,坚持源头治理

明确以银行转账或者现金形式支付工资,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周期和具体支付日期足额支付工资,编制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并至少保存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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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明确工资清偿责任,实行全程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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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针对工程建设领域,细化特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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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强化监管手段,确保工资支付


Q
工资可以通过哪些形式支付呢?
A:农民工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支付给农民工本人。
工资能用实物或者有价证券抵扣吗?
A:不可以。用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是违法行为。
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日期如何确定?
A: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与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支付周期和具体支付日期足额支付工资。
用人单位与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具体支付日期,可以在农民工提供劳动的当期或者次期。
用人单位在工资支付方面除了按时支付外,还有哪些义务?
A: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支付周期编制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并至少保存3年。用人单位向农民工支付工资时,应当提供农民工本人的工资清单。
用人单位编制书面工资台账需要记录哪些内容?
A: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应当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支付周期、支付日期、支付对象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工作时间、应发工资项目及数额、代扣、代缴、扣除项目和数额、实发工资数额、银行代发工资凭证或者农民工签字等内容。

Q
农民工工资被拖欠,应该找谁清偿?
A: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应当依法予以清偿。
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发生欠薪,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能否受到法律保护?
A:《劳动合同法》规定,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应当找谁清偿?
A: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应当依法予以清偿;不清偿的,由出资人依法清偿。
用人单位被注销,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应当找谁清偿?
A:用人单位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被撤销或者依法解散的,应当在申请注销登记前依法清偿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03劳动者维权救济途径有哪些?
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有权依法向用工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有权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审校:夏紫莹、邵禺铭、谢婷婷、黄雁玲、罗慧珊、李颖、何绮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