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国内较大以上火灾事故频发,冬季风干物燥,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陡增。近日,佛山市应急管理局发布冬季危险化学品安全防范管理提醒。全市危险化学品、化工、医药企业要收好这份提醒锦囊,做好冬季危化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

深刻吸取近期国内火灾事故频发教训,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坚决杜绝“三违”行为;组织开展冬季安全生产专题培训,普及防中毒、防窒息、防火、防爆、防静电、防泄漏安全知识。
严防因作业场所密闭通风不畅,导致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气体积聚引发爆炸、中毒事故,严防违规使用高功率取暖设备引发火灾事故。
做好设备设施静电导除,确保接地线、跨接线、静电报警仪和人体静电释放仪正常有效,进入防火防爆区域必须着装防静电服。
强化储存管理
确保易燃液体类危险化学品储存、分装、包装安全管理已落实“四个严格一个严厉”措施(严格执行包装容器标准规范要求、严格落实易燃液体灌装作业安全措施、严格落实作业场所静电防护措施、严格落实企业危化品出入库登记制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储存危化品行为)。对照开展一次专项排查并做好常态化落实。
强化泄漏管理
做好各类机泵(尤其是高温泵)、阀门、法兰、人孔、高压管道焊缝等易泄露部位巡查,严防“跑冒滴漏”。
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制和双重预防机制要求,确保温度、压力、液位、视频等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数据正常运行,及时处置消警。
严禁赶工期、抢产量、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严防设备连续运转、金属疲劳产生事故。
强化特殊作业管理
严格承包商、作业人员、特种设备资质审查,强化安全交底,落实风险辨识、检测分析、置换通风、安全防护和旁站监护措施。
确保消防水管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防水炮、泡沫灭火系统、固定消防喷淋等消防设施处于完好投用状态。
严格落实领导在岗带班和中控室24小时值班制度,配齐配足应急设施,相关工艺处置人员须在岗在位,遇突发状况第一时间迅速有效处理。

什么是易燃液体类危险化学品“四个严格一个严厉”措施?
市应急管理局根据历年典型危险化学品事故教训,对易燃液体类危险化学品储存、分装、包装各环节提出的措施要求。
01
化工企业、医药制造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易燃易爆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GB17914-2013)5.2.1.3表2要求,使用金属桶、玻璃瓶(化学试剂类商品)包装易燃液体类危险化学品;严格执行《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附录B第3类易燃液体包装要求,不得在生产、储存过程中使用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的容器包装、盛装易燃液体类危险化学品,尤其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烃类液体等低闪点、高电阻的易燃液体应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易燃易爆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GB17914-2013)的要求,一律使用金属桶或玻璃瓶包装或盛装。
02
03
化工企业、医药制造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在生产作业过程中涉及易燃液体操作的,应严格落实《液体石油产品静电安全规程》(GB13348-2009)和《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2158-2006)6.3液态物料静电防护措施,控制液体灌装时的流速,注油管伸入罐内离罐底不大于200mm,注油管末端应设计成不易使液体飞散的倒T形等形状或另加导流板,使用软管输送时应使用导电软管或内附金属丝、网的橡胶管,设置静电报警装置,在静电危险场所的工作人员其外露穿着物(包括鞋、衣物)应具有防静电或导电功能,搬运易燃液体物料时必须轻搬轻放,防止摩擦和撞击。
04
化工企业、医药制造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由专人负责管理,建立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核查登记属于危化品的原料进货信息和产品出货信息。每日核实查验仓库内危化品的储存量。
05
各区、镇(街道)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化工企业、医药制造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企业:
违规使用塑料吨桶等不合规容器盛装易燃液体的行为;
不具备安全条件,违规从槽罐车直接分装、灌装,或在仓库或罐区进行分装、灌装等违规作业行为;
利用周边不符合安全条件或不具备仓储经营资质的企业仓库违规储存危化品的行为;
未采取有效防静电措施,厂区出入口未按照总平面设计图进行设置、未落实危化品仓库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等违规行为。

供稿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