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涉水执法亮出“钢刀利剑”
佛山生态环境 2023-11-29 19:15

为深入推进水环境全流域强统筹大兵团分层次治理,严厉打击工业废水违法排放行为,提升重点河涌湖库水环境质量,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佛山市打击非法排放工业废水专项执法工作方案(2023-2025年)》,聚焦水质改善和黑臭水体治理,以打击工业废水违法违规排放行为和规范企业排污行为为重点,集中力量持续开展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专项执法行动,全面加强自动监测数据分析,实施精准执法,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即日起,“佛山生态环境”公众号开设【治水一线】专栏,对全市生态环境部门工业废水执法动态、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宣传。

2023年第四季度,大沥对11条重点河涌沿线涉水企业进行“全面体检”,逐一开展水质监测,共查处废水超标排放企业5家,处罚金额90万元,对水污染、水超标行为亮出“钢刀利剑”。

典型案例一

位于大沥谢边涌流域的某食品公司,从事生产、销售糕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沉淀过滤效果不佳,执法人员委托检测公司对该单位排放的废水进行监测。

根据监测报告显示,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浓度均超出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化学需氧量超标3.36倍。悬浮物超标0.1775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拟处十七万元的罚款。

典型案例二

位于大沥盐步大涌流域的某餐具清洁公司从事餐具清洁、消毒和配送,治理设施中的溶气气浮机未开启,治理不达标,排放水质效果差。

监测报告显示该单位排放的废水中悬浮物、动植物油、化学需氧量均超出广东省《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悬浮物超标0.38倍,动植物油超标2.81倍,化学需氧量超标10.4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处十五万元的罚款。

典型案例三

黄岐一农贸市场加工车间废气、废水治理不到位,执法人员开展监督性监测,发现其废水存在超标情况,悬浮物超标3.3倍,五日生化需氧量超标0.19倍,总氮超标0.42倍,氨氮超标0.48倍,总磷超标0.61倍,动植物油超标3.38倍,化学需氧量超标1.48倍

大沥监督管理所对其废水超标处以二十九万元罚款。事后市场诚恳作出公开道歉,全力整改,加强废气治理设备的检修,升级废水治理措施,全面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在后续的三次复查监测中均能达标排放。

下一步大沥镇将持续强化水污染防治监管力度,对重点流域、重点行业采取针对性执法,综合运用行政处罚手段,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重点河涌流域内涉水企业专项执法取得实效。

来源/佛山市生态环境局、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南海分局大沥监督管理所

整理/佛山生态环境微信编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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