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家庭暴力说“不”!杏坛“权心维你”!
水乡杏坛 2023-11-29 18:12


杏坛镇

妇女维权公益讲座

为进一步做好杏坛镇妇女维权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提高广大妇女群众的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杏坛镇妇联、镇妇联维权站联合国信信扬(佛山)律师事务所,分别到古朗村、海凌村和麦村村开展公益讲座


让我们一起来回顾吧!

古朗村

11月6日上午,在古朗村开展了以“夫妻共同财产与共同债务的认定”为主题的普法讲座。

Trip.01

钟淑华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法律规定,结合真实案例,为大家详细讲解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范围和形式,重点分析夫妻共同财产中房产、村民股权及股权分红的分割处理,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一般规则和裁判观点,并且现场与妇女群众进行互动问答,解答妇女群众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疑难问题,鼓励妇女积极增强维护自身权益意识和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Trip.02


海凌村

11月17日下午,“夫妻共同财产与共同债务的认定”为主题的普法讲座在海凌村顺利开展。伍志权律师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深入浅出地解读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知识,特别对财产继承与分割等法律知识向妇女们进行了详细讲解,积极引导女性同胞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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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村村

11月27日上午,杏坛镇妇联、镇妇联维权站结合11月25日“国际反家庭暴力日”系列活动,将反家暴主题公益讲座送到麦村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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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洁英律师结合身边发生过的一些案例,以案释法,用通俗的语言深入浅出地向居民讲解“什么是家庭暴力?”“遭遇家庭暴力怎么办?”“实施家庭暴力的法律后果”三方面内容,呼吁大家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引导家暴受害者要勇敢说“不”,积极寻求帮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最后,何洁英律师以有奖问答的形式复盘讲座内容,切实增强妇女同胞对“反家暴”的知识。

Trip.02

究竟哪些行为属于家庭暴力?

遭遇家暴该怎么办?

可以向哪些机构寻求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庭暴力》第一章第二条明确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家庭暴力不只局限于“动手”

不适当的“动口”也会触碰到法律禁区

01

身体暴力

包括所有对身体的攻击行为,如:殴打、推搡、打耳光、脚踢、使用工具进行攻击等。

02

语言暴力(精神暴力)

以语言威胁恐吓、恶意诽谤、辱骂、使用伤害自尊的语言,从而引起他人痛苦

03

性暴力

故意攻击性器官、强迫发生性行为、性接触。

04

冷暴力

在目前有些家庭,夫妻双方在产生矛盾时,不是通过殴打的暴力方式处理,而是对对方表现得比较冷淡、轻视、放任和疏远。恶语中伤、漠不关心对方,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停止或敷衍性生活、懒于做一切家庭工作,是隐性暴力中较常见和隐蔽的做法,而这也是现代家庭中的一个易被人忽视的问题。




遇到家庭暴力怎么办?

2019/10/24



01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首要方法

反家暴法的一大利器,是设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人身安全保护令将反家暴工作从事后惩治变为了事前预防。

反家暴法规定,当事人若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即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保护令包括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等措施。

02

警方告诫书可作家暴证据

反家暴法规定,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根据警方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也就是说警方出具的告诫书可以成为法院审判家庭暴力案件的证据。

03

实行临时庇护制度

按照反家暴法规定,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暴,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可设立临时庇护场所,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临时生活帮助


杏坛妇联维权站咨询电话

27783661或1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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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水兴杏坛微信编辑小组

素材来源:杏坛镇妇联

声明:图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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