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对家暴说“不”!张槎妇联开展反家庭暴力宣传活动
张槎微新闻 2023-11-27 22:21

每年11月25日是联合国确定的“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也称为“国际反家庭暴力日”。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第七年。

为进一步增强辖区反家庭暴力意识,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妇女儿童在婚姻家庭中的合法权益,营造共筑平安家庭的氛围,在11·25国际反家庭暴力日当天,张槎街道妇联联合智城社区妇联开展反家暴普法宣传活动,推动反家暴宣传工作走深走实。

普法户外宣传活动在海湾城市嘉园小区西正门广场举办,张槎街道妇联工作人员通过派发资料、面对面咨询等,为参与群众解读反家暴法律知识,提供反家暴维权咨询,提高妇女儿童和家庭对《反家庭暴力法》的知晓率。当天发出普法宣传资料500多份,摆放《反家庭暴力法》展架,营造了反对家庭暴力浓厚法治氛围。

现场设置了心理咨询、健康义诊、视力检测、垃圾分类、家电义修、法律咨询、反家暴反诈宣传、消费权益保障、应急救护科普等便民服务摊位,吸引了众多居民群众走出家门,在参与活动中增进邻里情、提升幸福感。

普法小知识:
1
发生家暴后有哪些救济途径?

律师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为家庭暴力受害人规定了三种救济途径:一是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二是向公安机关报案。三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
家暴受害人应收集和保存哪些证据?

律师说: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因此,家庭暴力受害人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注意保存好相关的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

3
什么情况下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律师说: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人身安全保护令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但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


来源 | 张槎街道妇联
编辑 | 张槎微新闻微信编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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