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际反家暴日

每年11月25日被联合国确立为
“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
也被称作“国际反家庭暴力日”
家庭是每个人的幸福港湾
家暴危害着人身安全及家庭社会的稳定
反对家庭暴力
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
北滘镇妇联维权站
诚邀广大女性
花几分钟时间学习反家暴知识
一起学法用法守法
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哪些行为属于家庭暴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明确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按照表现形式划分,可分为身体暴力、情感暴力、性暴力和经济控制。


身体暴力——包括所有对身体的攻击行为,如:殴打、推搡、打耳光、脚踢、使用工具进行攻击等。
情感暴力(精神暴力)——诋毁、嘲弄、威胁和恐吓、歧视、排斥、忽视和其它非身体形式的敌意对待,从而引起他人痛苦。这是隐性暴力中较常见和隐蔽的做法,也是现代家庭中易被人忽视的问题。
性暴力——故意攻击性器官、强迫发生性行为、性接触等针对受害人性特征的强迫行为。
经济控制——通过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收支状况的严格控制,以达到控制受害人的目的。
遭遇家庭暴力,怎么办?
反家暴的有力武器
家庭暴力告诫书
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也就是说警方出具的告诫书可以成为法院审判家庭暴力案件的证据。
反家暴的有力武器
人身安全保护令
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寻求临时庇护
家庭暴力受害人可以向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等申请临时庇护,到政府设立的临时庇护场所获得临时生活帮助。
申请法律援助
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家暴受害人,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熟悉反家暴法律法规的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可以向哪些机构寻求帮助?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受害人或者加害人所在的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请大家一牢定记
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
面对家暴,拒绝沉默!
别让家成为暴力的庇护所!
来源:北滘镇妇联维权站
编辑:湛嘉欣
审校:北滘镇宣传文体旅游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