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的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即工作面边沿缺少围护设施或围护设施的高度低于80厘米时的高处作业。
即孔、洞口旁的高处作业。包括在2米及2米以上的桩孔、沟槽与管道孔洞等边沿作业。若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可能造成作业人员从高处坠落。若物体从洞口坠落,还会伤及下方人员。
即借助建筑结构、脚手架、梯子或其他登高设施,在攀登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由于没有作业平台,作业人员只能在可借助物上作业,作业难度大,危险性大。
即在周边临空状态下进行的高处作业。其特点是操作人员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作业,危险性很大。
即在施工现场的上下不同层次,于空间贯通状态下同时进行的高处作业。在交叉作业中,若高处作业时不慎碰掉物料,失手掉下工具或吊运物体散落,都可能砸到下方的作业人员,发生物体打击事故。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教育并考取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高处作业人员要定期检查身体,年老体弱人员、视力衰退人员、身体不适人员以及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病和有恐高症等不宜登高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年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员,不能从事高处作业;酒后禁止从事高处作业。遇6级以上强风、大雾、雷暴等恶劣气候,露天场所不能登高。夜间登高要有足够照明。作业前应检查登高用具是否安全可靠,不得借用设备构筑物、支架、管道、绳索等非登高设施作为登高工具。高处作业必须和高压电线保持一定距离,或采取防护措施。检修用金属材料距离裸导线2米以上。在高处作业应谨慎小心,衣着要轻便,禁止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带钉鞋和易滑鞋,不准嬉闹玩笑。在高处不可抛物,大件工具要拴牢,防止滑落,小件工具要使用工具包。地面上的监护人或指挥人,应和登高者统一联络信号,下方应设围栏,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在石棉瓦上作业时,应用固定的跳板或铺瓦梯。在屋面、斜坡、坝顶、吊桥、框架边沿及设备顶上等立足不稳之处作业,均应装设脚手架、栏杆或安全网。高处预留孔、起吊孔的盖板或栏杆,不得随意移去。如因检修而必须移去时,禁止在孔洞附近堆物,而且施工间断期间,应有防护设施,施工完毕后,必须及时恢复原状。使用铁凳、梯子等用具时,要安放牢固并设防滑装置,跨度不得大于3米。不准在小推车或不稳固的物体上进行高处作业。高处作业从事脚手架搭设的人员必须具备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架子工证、登高架设证等)。作业基准面30米及以上作业人员,作业前必须体检,合格后方可从事作业。做自己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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