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佛山市科技孵化育成体系建设,加强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规范管理,根据《佛山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开展2023年度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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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应符合《管理办法》第九条要求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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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登录“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www.fsfczj.gov.cn)”(以下简称“扶持通”)进行申报,相关操作指引以及认定申请书格式详见下方二维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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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对本辖区所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实地核查,审核通过后通过系统提交至市科技局,并出具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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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科技主管部门线上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按照申报书(系统生成带水印)、附件材料的顺序合订成册(一式2份胶装报送,需 逐页编制总页码,并在申报材料内提供材料总目录和相应的页码范围),签字盖章后报送所在区科技主管部门,由区科技主管部门统一汇总后连同纸质版推荐 汇总表报送市科技局。(一)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23年11月16日~12月17日17:00。
(二)各区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17:00。
(三)各区科技主管部门报送纸质材料(含推荐单位的纸质申报材料及推荐汇总表)至市科技局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3日。
(一)本次申报的统计年度为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
(二)近期将召开认定申报辅导会。
(三)申报单位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须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
1.佛山市科学技术局高新技术科(政策咨询):833869562.广东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服务机构):81232093南海区科学技术局智力引进与国际交流股:86089206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6号千灯湖创投小镇B8座2层(广东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心)。邮箱:kjjmamn@fskjj.foshan.gov.cn编辑:佛山新闻网 何宇扬
审校:周一帆、闵莘、冯杏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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