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业务】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继承人(受遗赠人)如何申报提取住房公积金?
佛山公积金 2023-11-17 18:12

受理范围

1.在佛山市已开设个人账户且个人账户为封存状态。

2.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所需材料

1.继承人(受遗赠人)的身份证;

2.提取继承人(受遗赠人)本人的银行账户;

3.《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授权书)》(线上申报免提供);

4.缴存职工死亡证明;

5.继承公证书或生效的法院判决书(需明确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由谁继承)。

线上办理流程

温馨提示:已故职工曾于管理中心绑定手机号码的,继承人可通过短信验证方式线上登录办理;如未在管理中心绑定手机号码的,请继承人通过线下方式进行申报。

1

“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1.关注“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办事服务”,选择“个人网上办事”。

2.由继承人通过短信验证的方式登录。

3. 登录首页后,先点击下方的业务大厅,再点击死亡提取。

4. 进入界面后点击我要提取,弹出提取承诺(授权)声明对话框。仔细阅读《提取承诺(授权)声明》,点击同意后进入申报页面。

5. 进入申报界面后,点击我要提取,录入继承人信息,如左图所示。

6.点击下一步,录入收款人的信息。

7.点击下一步。上传相关的档案资料影像后,点击申请提取提交申请。

办理进度查询途径:点击首页“我要查询”栏目下的“提取”→点击“个人提取业务”查询业务状态及审核结果(退件原因)。

2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1.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fsgjj.foshan.gov.cn/),点击“个人网上办事大厅(入口)”。

2.由继承人通过短信验证的方式登陆个人网厅,首页通过“我要办理”进入到办理模块,点击“个人提取办理”进入提取类型选择页面,选择死亡提取,点击下一步进入提取承诺(授权)声明对话框,仔细阅读《提取承诺(授权)声明》,点击同意后进入申报页面。

3.录入继承人信息,从继承人中选择收款人,录入收款人的收款银行、收款账号、继承比例和继承金额,上传相关的档案资料,提交后完成提取申请。

办理进度查询途径:可在“我要查询”栏目→提取→个人提取业务中查看。

线下办理流程

1. 预约方式:继承人可通过“佛山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中的“办事预约”栏目,提前预约办事大厅(该业务五区通办)和办理时间。

2. 预约成功后,请按照手续须知带齐业务所需资料至预约的办事大厅。